9月29日下午,國新辦舉行新一批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司長王樂君在會上介紹,目前農業農村部部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已經由改革之初的57項壓減到32項、取消調整了25項,中介服務事項由50項壓減到10項、取消40項,還取消調整了指定地方實施的許可事項21項、保留82項。農業農村部此次取消的5個事項可分為三類:
一是在農業投入品監管方面,取消了“新農藥登記試驗審查”和“七類肥料登記”兩個項目的許可,改為備案。七類肥料登記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等。今后新農藥的登記試驗、水溶肥料等七類肥料的生產不再需要到農業農村部門申請辦理許可。
二是在職業準入方面,取消了“鄉村獸醫登記許可”事項,改為備案。今后取得中等以上畜牧獸醫專業學歷,或取得畜牧獸醫相關專業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或從事動物診療服務連續5年以上,或經培訓合格的,可在備案后直接從事鄉村獸醫工作。
三是在農業資源環境保護方面,取消了“興建可能導致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污染和破壞的海岸工程建設審批”事項,相關工程可在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后開展;取消“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農業野生植物審批”事項的省級初審,將審批權限由農業農村部下放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申請人在所在省區即可辦理許可事項,不再需要到農業農村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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