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消委城北分會成功調解一起購買
假酒退賠案,商場退一賠二,支付退賠款1080元。
消費者廖先生8月31日在縣城某超市內購買了2瓶五糧春白酒,價款是360元。回去后發現酒有問題,心生懷疑,便通過12315平臺進行投訴,要求超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給予退貨并賠償。
經消委會聯系廠家有關方面進行鑒定,該酒不是該廠生產的,為假冒產品。工作人員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調解,雙方最終達成“退一賠二”的退賠方案,共計退賠廖先生1080元整。雙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介于該超市行為涉嫌銷售假冒產品,工作人員已將該起投訴移交相關辦案單位進行立案調查。
本文關鍵詞:四川 假酒 五糧液 白酒 投訴 消費者保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