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菜、酸豆角、醬黃瓜,是餐桌上常見的下飯菜,可是路橋一名黑心商販卻在這上面打起了歪主意。他賣的咸菜看上去與其它咸菜并無異樣,實際上多加了不少佐料——焦亞硫酸鈉,導致食物殘留的二氧化硫嚴重超標,不僅對人的機體造成傷害,嚴重的還會致癌。
當日,多名售賣腌制品的小商販,旁聽了這起案件的庭審。
憑手感添加食品添加劑
家住路橋蓬街鎮的羅某某自學了一門腌菜手藝,在家中私開了一個加工小作坊,主要腌制經營白咸菜、黃咸菜、豆角、藠頭這四種醬腌菜。
平日里,羅某某會把新鮮的蔬菜用鹽腌制好后,放進塑料桶內埋進土里,等腌制成熟再從土坑里拿出來。為了防止腌菜腐爛,賣相變差,他從路橋化工市場采購了有防腐作用的焦亞硫酸鈉,按照生產規定,往桶里撒入少許,然后拿到市場去賣。
到了7月,天氣轉熱,為了使醬腌菜保存時間更久一些,羅某某加大了焦亞硫酸鈉的使用劑量。至于加多少,他表示完全憑感覺,隨意添加。有時加多了腌制品過于嗆鼻,他就拿清水沖淡。
二氧化硫超標20多倍
去年9月,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了這家隱藏在田間地頭的作坊。經核查,這是一家“三無”作坊,坊主從未辦理過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證件,作坊加工環境惡劣,達不到安全生產的標準。
經對羅某某的作坊存放的60桶白咸菜、210桶黃咸菜、120桶豆角、3桶藠頭進行抽樣檢測,這四種醬腌菜中二氧化硫的殘留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其中白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27.4倍,黃咸菜超標6.2倍,豆角超標11.3倍,藠頭超標9.7倍。
據羅某某交代,這些咸菜由幾個小工用貨車運送到椒江農港城,放在兒子羅某經營的腌制品攤位上批發零售。目前,共計售出該批次生產的白咸菜40桶、藠頭2桶,銷售金額達3100元。
違法犯罪受懲處
路橋法院審理后認為,食品安全關乎千家萬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基本的職業良知和底線。被告人羅某某違反國家食品管理法規,在生產食品過程中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并予以銷售,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4月19日,路橋首例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路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羅某某因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六個月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同時,向公益訴訟機關路橋區人民檢察院支付賠償金3.1萬元,并在臺州市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