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樣品為:楚雄市金冠生活超市銷售的黃豆芽菜、石屏縣興瑪特超市銷售的綠豆芽、西疇縣楊記豆腐坊銷售的豆芽,均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要求。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又稱防落素、保果靈,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屬 地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 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 2020年第44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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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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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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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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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樣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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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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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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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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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日期/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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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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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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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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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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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金冠生活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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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鎮鹿城南路兆順第一城二層A2-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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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豆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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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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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0.0810mg/kg║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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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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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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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縣興瑪特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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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縣異龍鎮煥文路恒豐商住樓一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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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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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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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0.181mg/kg║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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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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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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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疇縣楊記豆腐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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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西疇縣西灑鎮東安社區環城北路61號附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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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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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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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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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0.0935mg/kg║不得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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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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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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