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88號、2020年第89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檢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和農獸藥殘留問題
在2020年第88號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信息中,檢出不合格樣品3批次。涉及1批次豆制品和2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原因涉及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食品分別為新疆友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友好時尚購物中心銷售的、湖南金福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豆腐,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新疆萬力商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喀什市豐豫果蔬店銷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山梨酸及其鉀鹽為酸性防腐劑,具有較好的抑菌效果,對霉菌、酵母菌和好氣性細菌的生長發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豆干再制品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該項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為彌補產品生產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克百威是一種廣譜、高效、低殘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類殺蟲、殺螨、殺線蟲劑,具有內吸、觸殺、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殺卵作用。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環境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9)中規定,克百威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在種植過程中違規使用或豇豆的種植環境污染,富集。
丙溴磷是一種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專用于殺滅刺吸式口器害蟲的超高效有機磷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9)中規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柑橘中丙溴磷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在種植過程中違規使用。
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和重金屬等元素污染物指標問題
在2020年第89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中,檢出不合格樣品3批次,均為食用農產品,不合格食品涉及農獸藥殘留和重金屬等元素污染物指標問題。
不合格產品分別為霍城縣金芬百貨超市銷售的雞蛋,霍城縣家鄉好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墨玉縣天鮮配生鮮超市銷售的生花生,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磺胺類藥物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抗菌譜較廣、性質穩定、使用簡便的抗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廣泛用于防治雞球蟲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31650-2019)中規定,磺胺類所有食品動物產蛋期中禁用。雞蛋中磺胺類(總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超量使用相關獸藥。
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規定,鎘在堅果及籽類的花生中的限量值為0.5mg/kg。生花生中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花生種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