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廈門市市場
監管局堅決貫徹落實
中央、省、市關于進一步強化
進口冷鏈
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通過集中力量、集中領域、集中目標開展進口冷鏈食品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進口冷鏈食品相關違法案件56起。
現公開曝光一批進口冷鏈食品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1:廈門益家興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無“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案
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廈門益家興超市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進口的冷凍雞爪,無法提供食品對應的核酸檢測證明以及消毒證明。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廈門市禁止銷售的產品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涉案食品,罰款10785.6元,沒收銷貨款119.84元。
案例2:廈門良家興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無“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案
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廈門良家興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進口的冷凍雞爪,無法提供食品對應的核酸檢測證明以及消毒證明。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銷售廈門市禁止銷售的產品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涉案食品,罰款2775元。
案例3:廈門旺派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無標簽標識的食品案
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廈門旺派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牛排等食品無標簽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45元。
案例4:廈門市海滄區甘貞蕊生鮮店未按規定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廈門市海滄區甘貞蕊生鮮店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經營的進口冷凍肉制品無法提供進貨查驗相關材料,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場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后續,執法人員對涉事企業進行“回頭看”時,發現當事人經營的冷凍豬肉仍無法提供進貨查驗相關材料。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罰款5000元。
案例5:廈門鮮綠安配送有限公司上傳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案
廈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對廈門鮮綠安配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食品批發經營者,錄入虛假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嫌違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上傳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予以立案處理。
案例6:廈門菜鳥先鋒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食用農產品貯存義務案
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廈門菜鳥先鋒物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冷藏冷凍食品貯存服務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出貨臺賬,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未履行食用農產品貯存義務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7:悠原食品(廈門)有限公司未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悠原食品(廈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者,未定期檢查庫存食品,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定期檢查庫存食品,未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8:廈門市煜興行進出口有限公司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案
廈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對廈門市煜興行進出口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食品批發經營者未將批發經營的進口冷鏈食品信息上傳至廈門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統,違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 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二)項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三)項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9:廈門悅鼎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案
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廈門悅鼎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餐飲單位,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違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三)項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10:廈門市希賢安東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的進口冷凍食品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案
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廈門市希賢安東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食品批發經營者,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違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二)項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的違法行為。
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三)項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下一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壓緊壓實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對進口冷鏈食品執法工作保持高壓態勢,確保廈門市進口冷鏈食品各項疫情應對管控措施落實到位,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險,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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