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即將過去,這一個月里食品行業有哪些
熱點新聞呢?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民法典發布以后首次發布的有關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相關的司法解釋。12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辛巴直播帶貨即食
燕窩”
事件處理情況,兩家涉事公司共計被罰款290萬元,對辛巴所屬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處90萬元行政罰款,對燕窩提供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處200萬元行政罰款,并責令雙方停止違法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發布了五個食品安全民事糾紛典型案例。
《解釋》主要對食品安全民事責任主體認定、賠償責任承擔以及訴訟程序等方面作出規定,共14條。
明確責任承擔主體,及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督忉尅返?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訴請食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賠償損失,被訴的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以賠償責任應由生產經營者中的另一方承擔為由主張免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該條規定目的在于落實
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1款規定的首負責任制,避免生產經營者之間相互推諉,及時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外,《解釋》明確了公共交通運輸中的食品安全責任承擔主體。實踐中,承運人在運輸途中向旅客提供食品或者餐飲服務,有時會發生食品過期或者霉變損害旅客身體健康的情況。《解釋》第4條規定,公共交通運輸的承運人向旅客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旅客有權主張承運人承擔作為食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的賠償責任,并明確不論是免費提供還是有償提供,承運人均應保證所提供的食品的安全性,不得以食品是免費提供為由進行抗辯。
明確電商平臺自營及自營誤導責任,促進食品網購環境持續優化。實踐中,電子商務平臺經營包括提供平臺服務和開展自營業務兩種模式,兩種經營模式存在根本的差別。《解釋》第2條對平臺自營相關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其中第1款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以標記自營業務方式所銷售的食品或者雖未標記自營但實際開展自營業務所銷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有權主張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承擔作為食品經營者的賠償責任。同時,針對實踐中存在的電商平臺所作的標識等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情況,第2款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雖非實際開展自營業務,但其所作標識等足以誤導消費者,讓消費者相信系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自營,消費者有權主張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承擔作為食品經營者的賠償責任,以加強對網購食品消費者的保護。
明確懲罰性賠償不以造成人身損害為前提,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實踐中,對于生產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是否需以造成人身損害的后果為前提,存在不同的觀點和認識。我們認為,食品安全法旨在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懲罰性賠償以造成人身損害后果為前提,不利于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也不利于鼓勵消費者維權?!督忉尅返?0條明確,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主張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以未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切斷“黑作坊”食品的生產經營鏈條,從源頭上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督忉尅返?1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未標明生產者名稱、地址的預包裝食品,消費者主張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規定著眼于打掉“黑作坊”食品的生產經營鏈條。生產經營未標明生產者名稱、地址的預包裝食品,不僅生產者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經營者也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讓經營者不愿、不敢經營“黑作坊”食品,切斷“黑作坊”食品的經營鏈條。另外,實踐中,“黑窩點”“黑作坊”“黑市場”往往形成產供銷一條龍,對于明知從事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仍提供便利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解釋》第5條明確規定,消費者有權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3條的規定主張該單位或者個人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力求斬斷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前后端鏈條,從外圍源頭上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
明確進口食品經營者責任,把好進口食品安全關。司法實踐中,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僅以進口食品經過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為由主張進口食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此類主張是否應予支持,司法實踐中曾存在爭議。《解釋》第12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如果進口的食品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暫予適用的標準,銷售者、進口商等經營者就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其僅以進口的食品符合出口地食品安全標準或者已經過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為由進行免責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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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商務部組織召開規范社區團購秩序行政指導會,阿里巴巴、騰訊、京東、美團、拼多多、滴滴6家互聯網平臺企業參加。
會議強調,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嚴格規范社區團購經營行為,嚴格遵守“九個不得”:
一是不得通過低價傾銷、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方式濫用自主定價權。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嚴禁以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商品。
二是不得違法達成、實施固定價格、限制商品生產或銷售數量、分割市場等任何形式的壟斷協議。
三是不得實施沒有正當理由的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搭售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四是不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排除、限制競爭。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申報標準的,應當事先申報,未申報的一律不得實施集中。
五是不得實施商業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危害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嚴禁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進行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欺騙、誤導消費者。
六是不得利用數據優勢“殺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是不得利用技術手段損害競爭秩序,妨礙其他市場主體正常經營。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在平臺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臺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八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
九是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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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燕窩事件”處罰結果出爐:兩家涉事公司共計被罰290萬元
12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處理情況,兩家涉事公司共計被罰款290萬元,對辛巴所屬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處90萬元行政罰款,對燕窩提供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處200萬元行政罰款,并責令雙方停止違法行為。
關于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顯示,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關于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的調查處理情況,經調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間投放的商品購買鏈接,是融昱公司在天貓平臺開設的“茗摯旗艦店”,消費者點擊上述鏈接可直接進入該網店購買涉案商品,收款和發貨等行為均由融昱公司實施。據此,市場監管部門認定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是融昱公司。融昱公司為和翊公司直播活動提供的“賣點卡”,以及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布的內容,均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檢,融昱公司銷售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13個項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該商品標簽存在瑕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回顧“辛巴糖水燕窩”事件,可謂一波三折,不斷反轉。11月初,有網友稱,辛巴旗下主播“時大漂亮”的直播間內售賣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為糖水。11月6日,辛巴背后的團隊辛選官方微博發布律師聲明稱其所售燕窩均為合格產品。11月14日,職業打假人王海通過其微博稱,辛巴直播間所售的燕窩是風味飲料不是燕窩。11月20日上午,辛選官方微博回應聲明稱,在王海提供的檢測報告里也顯示該產品是“含有燕窩成分:唾液酸”;如果消費者對于這款產品有任何不滿,可以向“茗摯”天貓旗艦店申請退貨退款。隨后事件再次出現反轉,11月27日,辛巴在微博回應稱,“茗摯”品牌燕窩產品在辛選直播間推廣銷售時,確實存在夸大宣傳,辛選直播間將召回全部售出產品,并退一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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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
12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知,印發了《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斗桨浮访鞔_了總體目標,到2023年,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管法規標準體系更加完善,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大幅提升,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率達到100%,乳制品監督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乳制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規模以上乳制品生產企業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達到100%。乳制品生產企業原輔料、關鍵環節與產品檢驗管控率達到100%,食品安全自查率達到100%,發現風險報告率達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合格率達到100%。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自查與報告率達到100%。乳制品生產企業自建自控奶源比例進一步提高,產品研發能力進一步增強,產品結構進一步優化,生產工藝進一步改進,乳制品消費信心進一步增強。
《方案》要求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一是督促企業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乳制品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增強全面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意識,有效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設立食品安全管理崗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組織培訓、考核合格。
二是督促企業加強全過程控制。加強奶源管理,提高自建自控奶源比例,開展牧場審核,嚴格奶牛養殖環節飼料、獸藥等投入品使用管理,盡量縮短生鮮乳運輸距離,對生鮮乳收購、運輸實行精準化、全時段管理。加強原輔料管控,建立供應商審核、原輔料驗收貯存管理、不合格原輔料處置等制度,強化進口商資質、原輔料合格證明等文件審核。加強過程管理,全面實施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加強生產過程中原輔料稱量、投料、殺菌、灌裝等關鍵點控制。
三是督促企業加強風險防控。加強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對產品研發、原輔料采購貯存、生產條件、設備狀態、產品檢驗、標簽標識、生產記錄等方面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并報告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還要定期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集團公司應定期對所屬工廠進行檢查。鼓勵企業選擇食品安全專業機構開展第三方檢查評價。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對監督檢查、抽檢監測、媒體報道、投訴舉報等反映的問題立即進行排查分析,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加強食品召回演練,對上市銷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乳制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實施召回,及時告知消費者,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危害。
四是督促企業加強檢驗把關。嚴格落實原輔料把關和產品出廠檢驗義務,加強原輔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產衛生狀況的檢驗檢測。鼓勵生產企業探索基于產品研發、原料把關、過程監控、定期監測等控制措施,合理設定低溫短保質期乳制品微生物等檢驗項目和頻次。鼓勵集團公司設立中心實驗室,對所屬乳制品工廠統一進行檢驗把關,提高效率、節約資源、降低成本。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要對出廠產品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實施全項目逐批檢驗,不得實施委托檢驗,加強對質量安全風險指標的檢驗檢測。
五是引導企業加強創新研發。加強低溫乳制品冷鏈儲運設施建設,發展智慧物流,建設信息化平臺,整合末端配送銷售網點,全程監控儲運和銷售溫度,確保產品安全與品質。加大企業信息化建設投入力度,鼓勵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實現產品全程可追溯。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產品創新,增品種提品質,優化加工工藝,做大做強主打產品,提升企業競爭力。鼓勵集團公司整合技術力量統一設立研發部門,獨立或者通過產學研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科研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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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建議明確豆芽等產品的類別
11月28日,在中國政府網上,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通報了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轉辦部分意見建議的情況,其中,針對豆芽類別認定不一致問題,建議明確豆芽等產品的類別。
在關于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中提到,黑龍江省有關單位反映,由于有關部門對豆芽的類別認定不一致,原衛生部和原質檢總局認為豆芽屬于初級農業產品,原農業部認為豆芽屬于食品,導致地方在監管方式上還不完全統一。按食品進行管理的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按食用農產品進行管理的在市場銷售不需要取得許可。建議明確界定豆芽等產品的分類標準和產品屬性,進一步統一監管方式。因此,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建議進一步明確豆芽等產品的類別,擬轉辦部門為農業農村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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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
12月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知,印發了《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和核查處置規定》?!兑幎ā饭灿?6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推動“檢管結合”。明確監管人員可自行抽樣或參與抽樣?,F場抽樣時,監管人員可對抽樣場所開展監督檢查,對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不履行法律義務、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固定證據、依法查處,提高監管執法效率,形成監管合力。
二是針對產品特性規范抽樣。一是明確易腐爛變質的食用農產品可進行均質處理,防止因樣品腐爛變質無法實現復檢。二是考慮到食用農產品與普通食品的屬性特點差異,規范抽樣信息采集,明確食用農產品的“抽樣批次”概念,以利于有效開展核查處置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三是明確食用農產品的備樣應按規范冷藏或冷凍儲存。
三是多措并舉震懾違法行為。明確市場監管部門除依法監督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采取風險控制措施,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外,還將采取以下措施:作為重點監管對象跟蹤抽檢,公布監督抽檢結果和核查處置信息,將核查處置涉及的行政處罰信息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四是加強不合格信息通報。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涉及種植、養殖環節和進口環節的,由組織抽檢的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向產地同級農業農村部門或者海關通報。
五是明確適用范圍??紤]到各地食用農產品監管制度和要求存在差異,明確各省可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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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12月1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18日。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一是細化國家標準的制定范圍?!稑藴驶ā诽岢觥皩M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下列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準”,《辦法(征求意見稿)》結合國家標準化工作實踐,進一步細化了國家標準的制定范圍,并在該范圍的基礎上區分推薦性標準和強制性標準。
二是對標準樣品做出規定?!掇k法(征求意見稿)》對《標準化法》第二條的“標準樣品”做出了原則性規定,將標準樣品定位于“對需要有實物對照的技術要求”,“標準樣品和相關標準配合使用,用于測試、比對等活動。”同時明確標準樣品的編號規則。
三是明確制定國家標準的要求?!掇k法(征求意見稿)》按照標準制定階段分別做出程序性規定。為保障標準的科學性、有效性,增設標準驗證、立項評估、報批稿審核及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制度。為提升標準制定透明度,強化征求意見、技術審查的相關程序要求。為提升標準的適用性,嚴格要求標準制定周期。明確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處理原則。
四是增加標準供給手段。為適應國際貿易、產能和裝備合作需求,明確國際標準的采用和轉化運用,同步開展國家標準外文版編譯、發布工作。同時,為滿足不斷增長的標準需求,加強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主導制定標準的銜接,拓寬了國家標準的制定渠道,增設團體標準轉化制定的特殊程序。為應對突發緊急事件,明確制定過程中可以縮短時限要求。對技術尚在發展中,需要引導其發展或具有標準化價值,暫時不能制定為國家標準的項目,可以制定為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五是促進標準實施?!掇k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標準出版后,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免費公開國家標準文本,供公眾查閱、下載。同時明確新舊標準轉換效力、國家標準宣貫和解釋等標準實施中的重要問題。對實施中產生的問題,通過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渠道反映,作為標準復審的依據,建立從實施到制定的反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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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保健食品 食品 事件 熱點 燕窩 食品安全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