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
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日前印發《
肉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明確,要做好
禽畜肉類的源頭管控,除了索票索證和進貨查驗記錄外,
進口畜
禽肉類
食品應當具備《
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方可入廠生產。
近期,德國、英國等歐美國家肉類加工企業相繼出現了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屠宰、分割、存儲、包裝等工作場所多為人員密集的低溫封閉環境,存在較大的病毒傳播風險。
為科學指導肉類加工企業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針對性地提高肉類加工企業的防控意識和防控能力,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了《肉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指南》從五個方面對進一步加強肉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體措施。
一是在組織保障和制度方面,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的保障工作。
二是在人員管控方面,要建立上崗員工健康卡制度,加強職工日常健康監測和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做好防控知識宣傳,加強自我防護意識。
三是在重點環節和重點場所管控方面,要做好禽畜肉類的源頭管控,加強通風換氣,落實飼養車間、屠宰車間、分割肉車間、包裝車間、冷庫、化驗室等重點場所的各項防護措施要求,同時做好會議室、餐廳、宿舍等公共區域防控工作。要開展環境樣品的定期核酸監測。
《指南》明確,肉類加工企業應當把好禽畜肉類來源的“追溯關”“自查關”“檢測關”“貯存關”,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機制,嚴禁加工不符合動物檢疫規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畜禽肉。除了索票索證和進貨查驗記錄外,進口畜禽肉類食品應當具備《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方可入廠生產。做好畜禽肉類食品轉運存放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
四是在個體防護方面,要針對檢驗檢疫人員、待宰區工作人員、屠宰工作人員、分割加工人員、副產品處理人員、低溫環境工作人員及外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種需求配備發放個體防護用品。
五是在異常情況處置與報告方面,對出現核酸檢測陽性樣品和異常狀況員工應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指南》要求,企業一旦發現病例,必須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并對該員工作業的工作場所及其加工的禽肉類進行采樣和核酸檢測。根據疫情嚴重程度,暫時關閉工作場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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