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應急新規:養殖戶自檢陽性不上報將被重點監控
時間:2020-06-03 09:57:35 來源:中新經緯 點擊:313次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2日電 農業農村部官網2日發布《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版)》,《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19年版)》同時廢止。
新版方案指出,特別重大(I級)疫情響仍應在21天內多數省份發生疫情,且新發疫情持續增加、快速擴散,對生豬產業發展和經濟社會運行構成嚴重威脅時啟動。重大(Ⅱ級)響應標準從21天內5個以上省份發生疫情提高至9個以上省份。較大(Ⅲ級)疫情響應標準調整為21天內4個以上、9個以下省份發生疫情,或3個相鄰省份發生疫情。21天內4個以下省份發生疫情時,則應啟動一般(Ⅳ級)疫情響應。
解除封鎖條件方面,新版方案提到,疫點為養殖場(戶)的,應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所有豬按規定處理后21天內,疫區、受威脅區未出現新發疫情;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對疫點和屠宰場所、市場等流行病學關聯場點抽樣檢測合格。解除封鎖后,病豬或陽性豬所在場點需恢復生產的,應空欄5個月且環境抽樣檢測合格;或引入哨兵豬飼養,45天內(期間不得調出)無疑似臨床癥狀且檢測合格的,方可恢復生產。
此外,新版方案還提到,養殖戶自檢發現陽性的,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經縣級以上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復核確認為陽性且生豬無異常死亡的,應撲殺陽性豬及其同群豬,對其余豬群,應隔離觀察21天。對不按要求報告自檢陽性或弄虛作假的,列為重點監控場戶,其生豬出欄報檢時要求加附第三方出具的非洲豬瘟檢測報告。
屠宰場所自檢發現陽性的,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暫停生豬屠宰活動,全面清洗消毒,對陽性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后,在官方獸醫監督下采集環境樣品和生豬產品送檢,經縣級以上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檢測合格的,可恢復生產。該屠宰場所在暫停生豬屠宰活動前,尚有待宰生豬的,一般應予撲殺;如不撲殺,須進行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內無異常且檢測陰性的,可在恢復生產后繼續屠宰;有異常且檢測陽性的,按疫情處置。
本文關鍵詞:非洲豬瘟,應急新規,養殖戶,自檢,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