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近,青團、艾餃的生產銷售旺季即將來臨。
紹興這家青團生產企業,卻遇上了一個大麻煩:生產了這么久的青團,突然發現產品存在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風險。
這家企業名為紹興市馬仁和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傳統特色食品的企業,在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的清明食品風險監測中,該公司生產的食品“艾餃、青團”(以春天艾青為輔助原料,俗稱清明果)中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按標準規定的范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的檢出值為0.4‰。而此前該企業的同類產品一直按照糕點的單元組織生產,糕點類食品允許使用脫氫乙酸鈉,限量為0.5‰。
企業獲知監測結果后,立即查詢了相關資料,原來在2011年國家衛計委答復上海市場監管局函件中明確:青團屬于糧食加工品中的米粉制品,不得使用亮藍等色素。同時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米粉制品不得添加脫氫乙酸鈉。
為盡快完成整改,企業立即為“艾餃”申請米粉制品單元,準備在生產銷售旺季來臨之前擴大生產。但是在申請許可中又遇到了問題。“艾餃工藝分類屬于GB/T30645-2014糕點分類中的2.1.1.3蒸煮糕點”,不建議按照米粉制品發證,也無需增加許可單元。
衛計委的函中明確了青團屬于米粉制品,但是青團、艾餃生產發證單元還是屬于糕點…
企業陷入了兩難困境…
三級聯動“云服務”
為幫助企業解決困惑,紹興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食藥檢院主動上門服務,在收集企業問題的同時,指導企業做好艾餃等食品的原輔料索證索票管理及出廠檢驗服務,加強企業檢驗檢測能力。同時,紹興市局積極和省市場監管局對接,將企業困難反映到食品抽檢處。
急企業所急,省市場監管局盡快組織監管、技術企業三級聯動視頻會議在線答疑,針對企業關切的艾餃食品許可分類、食品添加劑使用和生產執行標準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深度了解和討論。最終,省市場監管針對企業問題提出以下解決方案:一是“青團”“艾餃”許可分類不用變化,按照糕點發證并無不妥,許可分類僅限于許可管理,與《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分類允許不一致。二是企業應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和衛計委答復函明確的“米粉制品”使用食品添加劑。
方案幫助企業解決大麻煩,至少為企業挽回損失40余萬,企業負責人表示由衷感謝并送來錦旗表達心意。
清明果生產消費提示
清明時令食品的生產旺季已經開始,作為生產廠商,在生產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作為消費者,又該如何挑選擇清明果呢?
01
作為生產廠家
要把好清明果的原材料糯米粉、艾草、餡料等的驗收關,還要需要注意的是食品添加劑的問題。清明果按照GB 2760規定不得使用脫氫乙酸等防腐劑,也不得使用亮藍等食用色素。
02
作為消費者
盡量要到正規的超市或食品店購買,選擇有生產許可證的品牌廠家,看清外包裝上的廠家信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
來源 | 省局食品抽檢處、紹興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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