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 9月17日,記者從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加強豬肉、牛羊肉的檢驗檢疫和質量安全,重點檢查農貿市場肉制品攤販、熟食店等經營單位,清查各豬肉交易經營戶是否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切實做好肉類市場市場保障供應工作,近期查處多起肉品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肉類交易秩序規范,確保市場穩定有序。
福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嚴格生肉產品市場準入,做好市場內豬肉及牛羊肉的流通監督管理工作,以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肉制品專賣店作為把控源頭的關鍵點,嚴查企業進貨臺賬、動物檢驗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等資質,堅決抵制來源不明晰、質量不合格的豬肉產品進入市場。
4月17日,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12315投訴,到福州市馬尾區亭江市場建務牛肉攤經營場所現場檢查,發現該牛肉攤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為牛肉零售,當事人超出經營范圍經營羊肉,當日共售出羊肉11斤,攤位上剩余5.3斤,售價50元/斤,貨值金額共計815元,違法所得77元。經查,該牛肉攤未按規定落實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無法說明進貨來源。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建務牛肉攤超出經營范圍經營羊肉的行為違反了《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500元;建務牛肉攤未按規定落實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警告。建務牛肉攤銷售未按規定進行檢疫的羊肉,其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77元,罰款11.5萬元。
福州市市場監管部門還積極落實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屠宰企業非洲豬瘟自檢制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走私生豬產品、販賣病死豬及其制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今年1月4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根據非洲豬瘟防控信息,對位于連江縣僑隆市場內的黃吉壘肉攤、邵輝豬肉攤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發現這兩個肉攤采購、銷售的部分豬肉涉嫌無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及采購食用農產品(豬肉)未依法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該局當即向這兩肉攤負責人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另外,由于黃吉壘肉攤、邵輝豬肉攤從事豬肉批發業務,其在向下游經營者銷售豬肉時有時會直接將相關肉品品質合格證明等憑證隨貨交付給其他經營者,但自身未留存相關憑證,致使執法人員對這兩個肉攤開展檢查時發現其存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與對應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載明的豬肉數量不符問題。今年7月,連江縣市場監管局認定上述兩肉攤涉嫌銷售未按規定進行檢驗的豬肉及采購食用農產品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經營者黃某、邵某各處罰款5000元。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將繼續加大豬肉銷售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市場穩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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