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廳、委):
為落實對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獲證單位和委托機構的監督,保證其持續滿足許可條件或委托條件,督促其保持產品質量和工作質量,強化行政許可過程中鑒定評審的把關作用,我局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此次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采用以下方式開展:
(一) 對獲證單位的監督抽查:以質量體系運行、工作(產品)質量以及資源條件為重點,對獲證生產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抽查(以下簡稱證后監督抽查)。
(二) 鑒定評審質量監督抽查:以鑒定評審工作質量為抽查重點,對鑒定評審機構和申請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單位進行評審后、發證前的監督抽查。
為保證監督抽查工作有效開展,我局委托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組織實施證后監督抽查工作;委托中國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促進會組織實施鑒定評審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38號)的有關要求,對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抽查繼續采用“雙隨機”的抽查方式;鑒定評審質量監督抽查采用重點抽查與“雙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抽查方式。
二、抽查對象
此次抽查以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和日常監察、檢驗、鑒定評審、許可審批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結合上一年度的監督抽查情況,抽查總局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檢驗檢測機構和委托的鑒定評審機構。
三、抽查時間
2019年8月至11月。
四、抽查人員組成
中國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促進會和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組織實施監督抽查時,抽查人員將從有關安全監察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相關協會中選聘,請各有關單位給予支持。同時,請有關省、市級安全監察機構協調委派持證安全監察人員到現場協助抽查工作,以便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取證、處理。
五、抽查安排
具體抽查對象和抽查日期將在抽查組到達前3天通知抽查對象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監察機構,不提前通知被抽查單位。
六、抽查費用
監督抽查工作的全部費用由總局承擔,不向被抽查單位收取。
請有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被抽查單位對抽查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
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