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年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嚴格監管,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的行業風險依然不容忽視。為加強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環節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生產銷售的黑窩點、黑作坊,保障食品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管
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生產企業,要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嚴禁使用來源不明或者不合格的原輔料生產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加強對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原輔料采購驗收、生產過程管理、產品檢驗、標簽標識等內容。
二、加強對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經營者的監管
對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經營者,要督促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和銷售記錄制度,不得銷售來路不明、標識不清的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嚴禁銷售黑窩點生產的非正規產品。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一)及時收集日常監管、監督檢查、投訴舉報等信息,對收到的違法違規線索要認真分析,及時開展核查處置;涉及其他區域的,要及時通報案件線索,聯查聯動。
(二)嚴厲打擊使用工業松香樹脂類及生產農藥用乳化劑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輔料生產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生產銷售的黑窩點、黑作坊。
(三)對發現生產加工過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要立即開展立案調查,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必要時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發現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機關。
(四)對銷售環節中發現使用不合格果蠟等水果被膜劑產品的農產品,要將情況及時通報農業監管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協同查處,形成監管合力。
(五)案件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力,達到警示作用。對投訴舉報問題要積極穩妥處置,及時回應投訴舉報人及社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