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數據顯示,全國兩會召開以來,68歲的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位列最受網友關注的人大代表前幾位。
自2003年起履職11年,連續3屆當選全國人大代表,近10年來,宗慶后的議案建議都涉及食品安全,屢受各界關注。今年全國兩會,宗慶后帶來了1件議案和10條建議,其中與食品相關的有兩條。“讓老百姓都能吃到健康食品是最根本的。”在食品業內打拼了25年的宗慶后如是說。他的提案針對《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對部門、地方違背上位法制定的法律法規予以清理、廢除及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加強事后監管等相關建議。
食品提案直言不諱
宗慶后在關于提請全國人大對部門、地方違背上位法制定的法律法規予以清理、廢除的建議中指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已初步建立起來并日益完善,但在現行法律法規體系中,還存在不少不合理的現象,特別是一些部門和地方所制定的規章、地方性法規與國家大法相違背的現象比較突出,執法機關優先執行下位法而無視上位法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宗慶后介紹,以《食品安全法》為例,其中第六十條規定:“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樣檢驗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并支付相關費用。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依法進行復檢。”明確規定了企業對執法部門的抽檢結果有提出復檢的權利。《產品質量法》第十五條也做出了同樣的規定。但是相關執法部門所制定的一些行政規章和國家標準,例如(GB4789.1-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CCGF120.4-2010)《果、蔬汁飲料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以及目前正在征求意見的《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卻往往規定產品的微生物指標不允許復檢。這顯然是與《食品安全法》和《產品質量法》等上位法的規定相沖突的。而各級執法機關往往是依照上級業務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章而不執行相關上位法,導致企業依法享有的權利被剝奪,造成法律適用混亂無序的局面。
宗慶后認為,類似的現象在經濟領域尤為明顯,限制和妨害了企業正常的經營行為,不利于我國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建議全國人大加大對現行法律規范的清理力度,特別是對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的審查,對于一些部門和地方制定的違反上位法的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當盡快予以廢除,從而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統一。
在今年提交的相關議案中,宗慶后也關注到了備受爭議的行政審批制度。對現行審批制度,宗慶后直言不諱:“加強事后監管。”宗慶后表示,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提出政府職能轉變以來,我國政府對行政審批制度進行了較大的改革,成效顯著。但由于我國原審批體系過于龐雜,又涉及從中央到地方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并沒有完全實現簡化、“放權讓利”、“應該由市場解決的問題交由市場去解決”的改革目標,當前的審批制度還管著大量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其弊端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
一是政府審批事項多、時間長,影響企業發展。盡管10多年來,中央和地方政府取消大批審批事項,簡化了審批程序,但現有審批事項仍然十分龐大,很多完全可以通過市場調節、企業和個人自行解決的事項仍在通過審批制度去實現。這不僅導致企業、個人負擔加重,更浪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和時間。以食品生產準入為例,一家食品企業,除了廠房、設備籌備需要大量時間外,還要花三四個月時間去申領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僅如此,如果企業同一設備生產另一類產品又要進入新一輪申領程序,耗時又耗力,影響企業創新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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