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價190元食品出售690元 亳州市譙城區一商家面臨百萬元處罰
時間:2018-10-31 09:42:36 來源:亳州晚報 點擊:544次
本報訊 一款名為膠原蛋白肽的食品進價是每盒190元,均均電子產品服務部以690元的價格賣給了老年人。譙城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查獲的宣傳資料,認為是商家的虛假宣傳讓老年人對產品產生了誤解,根據其銷售額,他們將給予該經營者一百萬元的處罰。面對巨額罰款,商家不服。10月26日上午,譙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聽證會,對均均電子產品服務部涉嫌虛假宣傳案進行聽證。
今年5月份以來,不斷有市民撥打12345市長熱線反映,位于市區女人街的均均電子產品服務部經常以開展健康講座的名義向老年人推銷“國肽”牌膠原蛋白肽,價格較高,且涉嫌虛假宣傳。9月6日,在均均電子產品服務部正在給老年人進行講座的時候,譙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花戲樓所執法人員進行了檢查。
該所執法人員介紹,今年5月以來,該服務部負責人林某某從安徽國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每盒190元的價格購進該公司生產的“國肽”牌膠原蛋白肽800盒,以每盒690元的價格賣給消費者,主要為老年人。“當事人在銷售該產品時,在無證據可以證明的情況下,利用其自行從百度搜索的資料制作的幻燈片宣稱該產品具有‘抗壓、抗疲勞、抗感染、抗腫瘤、提高免疫力、抗衰老、抗過敏,系解毒劑、自由基清除劑,能防止皮膚老化和色素沉著,使皮膚產生光澤,緩解病癥不適狀況’等功效。”該執法人員介紹,經營者還利用中央電視臺“探索發現”欄目介紹“肽”的視頻,向老年人宣稱該產品“適用于人體8大系統的100多種疾病”等,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我們也到產品的生產廠家進行了調查,他們說該產品為普通食品,不具有預防和治療作用,他們也沒有做過功效性宣傳。”執法人員介紹,均均電子產品服務部購進了800盒,貨值金額552000元,至案發時,當事人已將該產品售出754盒。
據介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省工商管理部門有關規定, 鑒于當事人的違法經營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譙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擬對當事人罰款一百萬元。
面對百萬元處罰,均均電子產品服務部并不認可。“我們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撤銷該行政處罰。”該服務部委托代理人稱,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老年人購買產品是宣傳的作用,而且他們也盡到了對老年人的提醒和告知義務。
據了解,執法人員已掌握了商家涉嫌虛假宣傳的充分證據,譙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根據聽證會匯總的各方意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處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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