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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開了一家成人用品店,在店內銷售“植物偉哥”,并通過微信賣貨。一天,兒子在送貨途中民警查獲。經檢測,父子倆所售“植物偉哥”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父子倆被控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0月16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父子倆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成立,父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兒子因系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銷售“植物偉哥” 被控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周大華(化名)在北京市延慶區開了一家“成人保健”店。2017年6月5日,周大華在店內向他人銷售保健食品“植物偉哥”8粒(后被公安機關扣押在案6粒),在微信上向他人銷售保健食品“植物偉哥”共計5盒40粒。
6月8日,周大華的兒子周小華(化名)負責將上述保健食品送至本市海淀區某小區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公安機關當場起獲上述保健食品。當天,周小華協助民警將向其銷售保健食品的閆某(另案處理)抓獲。經檢測,扣押在案保健食品46粒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二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兒子三年前曾因相同罪名獲刑
周氏父子系黑龍江人氏,初中文化,無業。
2014年12月5日,兒子周小華曾因銷售“植物偉哥”,被海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2015年2月11日刑滿釋放,現因涉嫌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7年6月8日被羈押,7月4日被逮捕。父親周大華6月15日被羈押,后被取保候審。
庭審中,被告人周大華表示保健品店已經關了,且于一個月前轉讓。父子倆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大華、周小華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責任。被告人周小華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人周大華、周小華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被告人周小華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系立功,可以從輕處罰。兩位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最后,父親周大華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兒子周小華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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