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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7年3月1日
內蒙古自治區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7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要全面貫徹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有效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著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深入開展“雙安雙創”(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活動,全力完成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階段性建設任務,有效提升全區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以優異的工作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和慶祝自治區成立70周年。
一、全力完成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階段性任務
以創建“放心肉菜超市”、農村牧區食品安全示范店、明廚亮灶示范店等為引領,持續加大 “雙安雙創”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層層落實責任,全力完成“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以創建促規范,以規范保安全。(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辦會同自治區農牧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大的政治任務,支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保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責任、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經費保障力度,建立穩定增長機制,保障各級食品安全監管所需經費,特別是檢驗檢測經費。(自治區財政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配合)發揮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作用,加強各級食品藥品安全辦的機構建設和人員力量,強化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查考核職能。加強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犯罪打擊等方面的協調聯動,健全信息通報、形勢會商、風險交流、應急處置、協調聯動等工作機制。不斷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辦法、獎勵機制和問責制度,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把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的重要指標,推動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制度,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有效落實屬地管理及監管責任,依法依紀嚴肅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職瀆職責任。(自治區黨委政府考核辦、監察廳、食品藥品安全辦等部門負責,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配合)
三、加快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按照建設統一性、專業性、權威性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機制的改革目標要求,繼續推動盟市、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食品藥品安全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改革工作,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著力推動專業化職業化食品藥品和農畜產品檢查員隊伍建設,確保有足夠的力量履行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職責。(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農牧業廳、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
四、持續加強食品安全基礎和能力建設
落實《“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專項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十三五”時期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和技術機構能力建設,推動實現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強化各級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專業偵查力量。制定鼓勵政策,優化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食用農畜產品、食品(含食品相關產品)檢驗檢測資源,積極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檢驗檢測資源作用,引入第三方檢驗服務。加強檢驗機構管理,強化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和檢驗結果比對,提升檢驗能力和水平。(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牧業廳、質監局、糧食局、公安廳,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配合)加快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項目建設,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實現食品監管信息共享和資源綜合利用。(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衛生計生委、農牧業廳、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配合)加強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完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功能。(自治區農牧業廳負責,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配合)積極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和相關重點產品追溯體系建設,鼓勵、支持重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加強追溯體系建設,努力擴大追溯體系覆蓋范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負責;自治區農牧業廳、糧食局,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加強全區食品安全統計信息管理,研究編制自治區食品安全年度報告。(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辦負責,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
五、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
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力度,加快推動地方性配套法規、政府規章制修訂進程。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監管制度體系。開展執法檢查,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自治區法制辦配合)加快地方重點食品安全標準(包括食品相關產品)的制修訂,完善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目錄內容。(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會同自治區農牧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跟蹤評價,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與監管執法的工作銜接。(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會同自治區農牧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糧食局負責)落實全國農藥殘留標準體系工作方案(2015—2020年),積極參與國家年度新制定農藥殘留標準、獸藥殘留標準和農業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自治區農牧業廳負責)
六、努力改善農牧業生產環境條件
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自治區環保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危險廢棄物綜合利用等行業企業,監督幫扶現有相關行業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自治區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深入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加快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和種養結構調整,指導中輕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重度污染耕地食用農畜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自治區農牧業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環保廳配合)
七、著力加強食用農畜產品種養環節源頭治理
大力推行農牧業良好生產規范,加強農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管理,落實規模化生產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記錄臺賬制度。嚴格執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采取禁限用措施,禁止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藥等農作物的生產。實施獸用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指導農牧戶依法科學使用農藥、獸藥、化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質。推行病蟲害、動物疫病統防統治專業化服務,扶持培育經營性服務組織。強化食用農畜產品產地產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產地合格證試點推廣工作。(自治區農牧業廳負責)深入推進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農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辦、農牧業廳、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內蒙古通信管理局負責)
八、嚴格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強力實施檢查表格化、抽檢制度化、責任網格化、監管信息化,有效落實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兩個責任。貫徹“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加強行政許可事中事后監管,監督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持續保持獲證條件。加大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通過徹查隱患、抽檢“亮項”、處罰到人、信息公開等措施,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積極推動食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支持幫扶企業開展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負責)加大食品加工園區、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建設,出臺優惠政策,引導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入園入市經營,實行集中規范管理。(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餐飲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大互聯網食品經營行為規范管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配合)加強“放心糧油”供應網絡建設和質量安全監管。(自治區糧食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突出對農村牧區、校園及周邊地區(包括“小飯桌”)、旅游景區、交通運輸站點、建筑工地食堂等重點區域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辦、農牧業廳、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廳、教育廳、旅游局、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負責)
九、切實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
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加大風險監測評估力度。推進部門間、地區間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信息共享,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加強風險監測結果通報與會商研判,為風險防控提供技術支持。(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自治區農牧業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開展食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摸底排查,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依法公布抽檢信息。(自治區農牧業廳負責)落實風險分級監管制度,按照下管一級,統籌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抽檢計劃,擴大抽檢覆蓋面,提高食品監督抽查工作問題發現率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率。(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建立風險預警交流工作體系,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探索開展大型食品企業風險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和直報網絡,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預警,完善自治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要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演練。(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辦、農牧業廳、衛生計生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負責)完善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全力保障自治區70周年大慶等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安全。(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嚴格執行進出口食用農產品、食品和飼料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深入開展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切實加強高風險、高關注度進口食品監管,強化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畜產品和飼料安全的檢驗檢測和風險防控。(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持續加大食品以及飼料中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農獸藥濫用、制假售假、私屠濫宰、虛假違法食品廣告、食品走私等突出問題整治力度,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有效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移送、入罪以及鑒定經費、檢驗結論出具、涉案產品處置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處罰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牧業廳、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廳,呼和浩特海關等部門負責)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開展食品安全承諾行動,完善食品安全聯合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定期公布聯合獎懲名單。(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負責)
十一、大力推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
加大種養結構調整力度,突出優質、安全和綠色導向,著力推進“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基地建設。(自治區農牧業廳會同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研究制定食品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推進食品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積極打造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引導食品加工企業向主產區、優勢產區、產業園區集中,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力度,促進食品產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嚴格行業準入,推廣“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商超銷售”等產銷模式。(自治區農牧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加強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推動無害化標準處理廠建設,嚴防“地溝油”流向餐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農牧業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配合)加強冷鏈物流行業和市場監管,鼓勵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加強食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自治區農牧業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十二、精心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企業和行業組織等各方責任,健全投訴舉報體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投訴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完善與媒體溝通協作機制,加強食品安全新聞宣傳,支持各類媒體全方位進行宣傳報道,開展輿論監督。強化科普網點建設,推進科普工作隊伍建設和示范創建,將食品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和安全教育活動中,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充分發揮食品行業協會組織作用,引導和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組織開展 2017年“食品安全宣傳周”主題教育活動,營造“人人關心、人人參與、人人維護”的良好社會氛圍。(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辦會同相關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負責)
本文關鍵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 食品安全重點 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