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六一”,小朋友們收到了來自國務院的一份“大禮”,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嬰幼兒奶粉質量安全工作,要求按照嚴格的藥品管理辦法監管嬰幼兒奶粉質量,采用電子監管碼等手段,做到全程可追溯。
在“六一”兒童節這樣的日子里傳出“加強嬰幼兒奶粉質量安全”的消息顯然有著特殊的意義,正如新華社的評論所說:提供優質奶粉是獻給孩子的最好禮物。
嬰幼兒奶粉是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一個縮影。在經歷了“三聚氰胺奶粉”等諸多重大事件后,奶粉的質量安全狀況非但沒有根本改觀,反倒一再沖擊民眾的信心底線,近來更曝出“貼牌洋奶粉”等荒唐事件。此時,國家全方位借鑒藥品管理辦法監管嬰幼兒奶粉,顯得必要且緊迫。事實上,在德國、瑞士和日本等發達國家,嬰幼兒奶粉早已被納入藥品監管體系,并取得了一定的績效。
按照藥品來嚴格管理嬰幼兒奶粉質量,無疑提升了一個監管等級,但這雖是好消息卻也帶出了一個疑問:這樣的等級是否足夠?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此前按照藥品管理辦法去監管的東西,卻未必全都安全無虞、令人放心。眾所周知的工業明膠事件,今日看來仍舊不免令人倒抽幾口冷氣。
監管的關鍵,不在于是按照“藥品監管”的辦法,“藥品監管”的招牌并不能讓“多疑”的民眾吃下定心丸,問題的關鍵在于采取怎樣的監管措施,怎樣給劣質的奶粉企業以應有的懲罰,怎樣更好地保障兒童健康,怎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無論吃藥還是喝奶粉,我們都需要與國際接軌的、真正嚴格的監管服務。此外,對那些違法的商家,處罰力度要夠狠,才能切實有效地提高奶粉安全。正如奶業專家王丁棉所說,奶粉安全問題的整治效果一直不佳和國家的懲處力度息息相關。中國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懲罰力度一直都很“手軟”,民以食為天,國家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只有做到“手狠”才能很好地遏制那些違法的行為。
本文關鍵詞:奶粉管理,嬰幼兒奶粉,奶粉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