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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本報《被篡改日期的蒙牛酸奶沃爾瑪仍有售》一文刊發后,在讀者中引起強烈反響,紛紛致電本版消費維權熱線,對在沃爾瑪這樣的大型超市,竟然出現把酸奶內外包裝不符,“生日”改小兩個月的做法表示吃驚,并關注執法部門對此事的查處情況。記者昨日從建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目前此事已進入立案調查階段。
“居家生活中,誰不去超市買東西,我就因為對家門口的小食雜店不太放心,每次都去大型超市購物。真沒想到沃爾瑪這樣的大型超市也會出現這種問題,那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還有保證嗎?”讀者周先生對消費維權熱線記者說,蒙牛酸奶在沃爾瑪超市促銷區已經銷售一周時間了,難道就沒有超市管理人員發現敦促其下架?不管是什么原因,沃爾瑪超市都是有責任的。
讀者劉女士對記者說,以前她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也是一個品牌的牛奶內外包裝生產日期不符,并且箱內出現過四個“生日”的盒裝牛奶,當時沒有維權意識?,F在,她明白這種篡改生產日期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以后生活中遇到類似事情,一定會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更多的消費者則關注執法部門的態度,有讀者說,食品的生產日期是提供給消費者的“身份證”。如果商家不顧消費者的健康,在食品的“生產日期”上動腦筋,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依據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昨日,投訴者柴先生向記者表示,他會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昨日,記者聯系建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時,相關的執法人員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立案調查階段。
本文關鍵詞:蒙牛 沃爾瑪 酸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