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鹵肉制品中的豬頭肉、豬蹄是頗受大眾喜歡的肉類菜品,但是其上面的豬毛難褪去,為使豬頭、豬蹄快速煺毛從而更快地賺錢,三門峽陜縣一鹵肉店老板使用對人體有害的工業松香煺毛。
日前,三門峽陜縣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對周某適用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畜、禽類熟食加工。
記者了解到,現年35歲的周某在三門峽陜縣觀音堂街上開了一家鹵肉店,他手腳勤快,待顧客熱情,加之他做的鹵肉味道好,看上去也干凈,生意還不錯。在加工豬肉時周某發現,剔除豬頭、豬蹄上的毛很費時間,鹵肉做得太慢,影響了銷售收入。
為更多更快地賺錢,周某開始用加熱融化的工業松香粘附在豬頭和豬蹄表皮上,利用冷卻凝固后松香的吸附力,將豬頭和豬蹄表皮毛屑拔下。這樣煺毛,不僅大大提高了效率,而且鹵好的成品賣相好,生意確實好了不少。
“好景”不長,2013年7月7日,陜縣公安局和陜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對周某家鹵肉店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其店內服務人員正在使用工業松香為豬頭、豬蹄煺毛,現場查獲用于煺毛的工業松香8公斤,扣押尚未完全煺毛的豬蹄1只。案發后,被告人周某主動向司法機關退繳違法所得5萬元。
據了解,工業松香具有一定的毒性,松香含有重金屬和有毒化合物,高溫作用下進入動物擴張的毛孔內,如果食用會對人體肝臟、腎臟造成傷害,甚至致癌,早已被國家明令禁止。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曉永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鑒于周曉永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繳贓款,有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沒有上訴,公訴機關沒有抗訴,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法商販最終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本文關鍵詞:工業松香 鹵肉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