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多年的指定供應桶裝水被檢出溴酸鹽超標!”近日,這則消息在華南師范大學、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兩所學校中炸開了鍋。本報記者從廣州市質監局獲悉,檢出溴酸鹽超標的產品在去年銷毀,企業也整改完畢。近期供應學校的“校園水”出現質量事件,市質監局表示,已經在近期召開了全市桶裝水約談會,加大抽檢。
要選擇質量可靠、信譽較好的生產商和供水商,關注有關權威部門對桶裝水的檢測信息,到衛生環境好的水站去購水。
要查看水桶上標注的生產日期,查看桶口密封是否嚴密,觀察水桶的透明度和光滑度。質量好的水體清澈透明,水桶透明光滑。
要重視水桶質量,正品桶表面光滑,劣質桶摸上去高低不平,特別是桶口摸著刺手;正品桶在地上碰撞聲音清脆,劣質桶聲音沉悶。
要將飲水機放于陰涼處,避免純凈水在日光下暴曬,影響水質。
桶裝水開封后,要盡快飲用,以一周飲完為最佳。不再喝水時要關閉飲水機,以免熱水槽中的水反復加熱。
要定期清洗飲水機,避免純凈水二次污染。
學生:寢室桶裝水是不合格品
本月9日,廣州市質監局發布瓶(桶)裝水監督抽查結果,廣州市洋洋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奈米科泉”飲用天然凈水溴酸鹽不合格,該不合格產品規格為18.9L/桶,生產日期為去年11月25日。
結果經報道后,在華師、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炸開了鍋,因為該校學生正是使用該品牌的桶裝水。華師學生“陳灰灰--fly”10日發布微博:“剛剛報紙和網上爆料,奈米科泉的水有致癌物,回寢室‘驚喜’地發現我們寢室‘中獎’了,我只想問問到學校哪里投訴,為什么受傷的總是我們學生?!”
其后,華南師范大學宿管中心老師、校學生會代表到該公司生產車間進行實地考察。華南師范大學學生會官方微博在12日發布長微博,指學校宿管中心表示: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個人意愿選擇更換品牌或者退款。對此,學生代表考察后說:“雖然心里踏實了,但還是想換品牌。”華師大學校報官方微博也同時發布微博,證實了學生代表考察后說:“雖心里踏實了,但還是想換品牌。”
對事態十分關注的還有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因為該校學生同樣飲用該品牌的桶裝水。微博上“希望一直都是肥弟的張偉彬”在18日仍在發微博追問:“之前的奈米科泉問題,就這樣沒下文了?我們的安全問題怎么辦呢?”
企業:今年監控溴酸鹽都合格
記者日前在廣州市洋洋飲料有限公司的生產現場看到,工廠已經幾乎停產,“報道出來后,生意差了很多”,公司的法人代表謝文弘說,盡管他們表示不合格產品已經銷毀,沒有流入市場,也組織學生來參觀水廠,但依然沒有消除學生的疑慮,9日至今銷量驟降七成。
謝文弘強調,不合格產品總共65桶,被檢出不合格后已經全部銷毀,沒有一桶流入市場。他解釋,之所以出現溴酸鹽不合格,是因為當時企業剛好換了一批生產設備,而被抽檢的那批次桶裝水正是換設備后調試用的產品。
他還說,自從國家標準增加溴酸鹽檢測指標后,在每批自檢的基礎上,水廠每個月都會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抽檢,檢測項目包括溴酸鹽在內合共47項,沒有發現過溴酸鹽不合格。
謝文弘向本報記者提供了去年10月、12月,今年1月、3月、4月的委托檢測報告,報告均顯示溴酸鹽合格。他表示,每批桶裝水出廠前都會經過自檢,項目包括微生物、pH值、濁度等等,但由于溴酸鹽檢測儀器較貴,所以都是委托第三方機構檢測。但在生產過程中會對臭氧的用量進行在線監控。
市質監:不合格產品已經銷毀
廣州市質監局人士對本報確認,涉及的不合格產品一共65桶,在檢測結果出來后已經全部銷毀。在去年抽檢發現不合格后,質監部門已經要求企業進行整改,整改期完畢后進行復檢,復檢合格才能算整改完成,目前洋洋水廠已經整改完畢。在剛過去的4月18日,從化質監局已經對該企業再次進行了執法抽樣檢查,目前檢測結果還沒出來。
為何去年11月抽檢,今年4月才發布?對此質監人士就解釋,當時的抽檢是監督抽查,共抽取了91家企業的93批次產品,全部的檢測結果出來時已經是12月底。對于抽查不合格的產品還需要進行整改、復檢,需要一段時間。
此前,廣工也曾出現了桶裝水內有異物的事件,“校園水”質量備受關注。市質監局表示,已經召開了全市桶裝水企業約談會,下一步將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大對桶裝飲用水的抽檢,對于在省級抽檢中涉及安全衛生等強制性標準規定的項目或者反映產品特征性能的項目連續兩次不合格的,將直接吊銷企業生產許可證。
二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通過增加監管巡查頻次,及時發現各種問題。
三是嚴厲打擊桶裝飲用水企業違法生產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
四是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企業食品安全主管作用。
溴酸鹽致癌嗎
不少報道都稱溴酸鹽為“致癌物”,到底溴酸鹽危害有多大?廣州市質監局網站一篇來自《中國質量報》的文章顯示:據有關專家介紹,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當用臭氧對水消毒時,溴化物與臭氧反應,氧化后會生成溴酸鹽。國際癌癥研究中心(IARC)認為,溴酸鉀對實驗動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鹽對人的致癌作用還不能肯定,為此將溴酸鹽列為對人可能致癌的物質。
1993年,世界衛生組織在 《飲用水水質準則》中,將水中溴酸鹽的限值定為0.025mg/L,2004年修改為0.01mg/L。我國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亦規定溴酸鹽限值為0.01mg/L,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一致。
對于礦泉水中的溴酸鹽限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 (CAC)未作規定,其他國家有的有規定,有的沒有規定,有規定的也不盡一致,如歐盟規定為0.003mg/L,美國規定為0.01mg/L。
由于早期我國很少使用臭氧對水進行消毒,因此,我國 《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未制定溴酸鹽限量要求。但近年來,礦泉水企業普遍采用臭氧殺菌工藝,致使溴酸鹽現象凸顯出來。2006年,國家標準委下達了 《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修訂計劃,并對礦泉水中溴酸鹽問題進行了多次研究,參照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對溴酸鹽限值的規定,將國家標準中溴酸鹽限值初定為0.01mg/L。
(原標題:“聚焦校園水安全:寢室桶裝水質不合格引擔憂”)
本文關鍵詞:校園水安全,桶裝水質,桶裝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