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前后雨水較多氣候濕熱,是
河豚魚產卵且毒性最強的時期,同時正值野生
蘑菇生長繁殖旺盛期,易發生因采食有毒野生蘑菇、河豚魚導致
中毒的風險,中山市市場
監管局在此提醒:為了生命
健康安全,請廣大群眾提高警惕,謹防誤食野生
毒蘑菇、河豚魚等有毒動植物。
01
不采食野生蘑菇
我國已報道毒蘑菇400多種,廣東有200多種,其中致命的有10多種,普通人難以準確區分有毒蘑菇和無毒蘑菇,鑒別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并借助專業設備。此外,無毒的蘑菇與有毒的蘑菇混生,外觀相似,極易誤采誤食導致中毒。
毒蘑菇毒性非常強,中毒的臨床表現復雜多樣,中毒潛伏期一般為2小時~24小時,有的僅為10分鐘左右。目前對有毒蘑菇中毒尚無特效療法,且中毒癥狀嚴重,發病急,死亡率高。
02
不購買、不自行捕撈和食用野生河豚魚
河豚魚,學名河鲀,俗稱氣鼓魚、氣泡魚,外形特殊,種類繁多,當受到威脅時,會吞下水或空氣使身體膨脹成多刺的圓球,使其天敵很難下嘴。河豚魚雖然看著呆萌可愛,但小小的身軀卻藏著一種名為河豚毒素的劇毒物質。
河豚毒素是自然界存在的毒性最大的神經毒素之一,中毒會導致神經麻痹,進而發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癥狀,人體攝入0.5mg-3mg河豚毒素就能致死,發病急速而劇烈,潛伏期短。目前尚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和食品經營者:
不購買、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或來源不明的蘑菇。
不購買、不自行捕撈和食用野生河豚魚;不購買、不食用未經國家審批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的河豚整魚或河豚魚制品。
食品經營者售賣河鲀活魚、野生河豚魚及其制品,餐飲服務單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魚、野生河豚魚,均為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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