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南京市建鄴區姬耀農產品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市建鄴區姬耀農產品店銷售的鯽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市銅山區樂魚水產品店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市鼓樓區蘇北農貿市場潘仲文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通州灣示范區陳建銀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安市清浦區佳和易購超市銷售的上海青,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吡蟲啉屬內吸性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蟲啉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香蕉中吡蟲啉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地西泮為苯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藥,臨床上具有抗焦慮、鎮靜催眠、抗驚厥、抗癲癇及中樞性肌肉松弛作用。長期食用檢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會引起嗜睡、頭昏、乏力和記憶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地西泮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淡水魚中檢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為降低新鮮活魚對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證其經運輸后仍然鮮活而違規使用。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南京市浦口區惠鮮品生活超市店銷售的標稱南京鴻村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肉松蛋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市鼓樓區顏井立油條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經營者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添加劑。
7批次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7批次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5批次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合格,分別為蘇州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珍珍湘菜館使用的標稱蘇州永康消毒餐具有限公司生產的消毒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泰州市姜堰區顧高鎮同得利酒樓使用的菜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泰州市姜堰區顧高鎮同得利酒樓使用的稀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連云港市江蘇歸潮海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盤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連云港市江蘇歸潮海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菜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菌落總數超標,分別為連云港市東海縣東磐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連云港富寶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夾心海苔(芝麻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鎮江市丹徒區高橋多潤多超市銷售的標稱無錫市愛廚調味品廠生產的雞精調味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3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超標
3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超標,分別為南通市廣和農貿市場馮靖業銷售的梭子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煒晨生鮮超市銷售的石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新吳區碩放吉麥隆日用百貨超市銷售的百合,鎘(以Cd計)和總汞(以Hg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鎘超標可能是水產品在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總汞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主要通過環境污染帶入。汞是一種毒性較大、熔點低、易揮發的銀色液體金屬,俗稱水銀。食品中的汞元素主要以金屬汞、無機汞和有機汞的形態存在,其對人體的毒性大小與其存在形態密切相關,危害較大的是有機汞。百合中總汞(以Hg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含汞農藥,或者是在生長過程中富集了環境中的汞。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為連云港市贛榆區沙河鎮廣泰日用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宿遷佳堯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津誠雞精(雞精調味料),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谷氨酸鈉是雞精調味料的主要成分,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鮮。谷氨酸鈉不達標不會對人體造成直接危害,但是谷氨酸鈉含量與其成本有著直接的關系,生產谷氨酸鈉含量不達標的產品可能對消費者構成欺騙行為。雞精調味料中谷氨酸鈉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投料時未準確計量。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